河北推進連鎖化政策五大亮點
來源:醫藥經濟報 更新時間:2023/11/14
近日,河北省藥監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醫保局三個部門聯合發布《印發推進藥品零售連鎖化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鼓勵藥品零售連鎖化。2023年至今,河北省新增藥品零售連鎖企業45家,藥品零售連鎖總部達到467家,全省藥品零售行業規范經營程度有了明顯的提升。
取消服務人口與距離限制
原零售藥店醫保定點協議中要求主城區服務3000人口和周邊500米范圍內無醫保定點協議藥店,非主城區或非人群密集區半徑1公里范圍內無同類定點零售藥店,修改后變為:“按照區域布局情況,合理規劃、因地制宜, 參考人群密集程度、地區邊遠程度等進行定點申報。
總部審批省市同辦
藥品零售連鎖審批職能方面將在各市行政審批部門受托辦理藥品零售連鎖總部審批事項的基礎上,開通藥品零售連鎖總部省級審批權限,進駐省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辦理,實現藥品零售連鎖總部審批省市同辦。
連鎖門店市縣同辦
藥品零售連鎖門店原則上按河北省行政許可層級的規定在門店開辦地的縣級審批部門辦理,按照“就近辦”“統一辦”原則,企業也可申請在連鎖總部注冊地的市級審批部門統一辦理,由企業根據經營發展實際和規劃布局自由選擇辦理地點,從而促進連鎖事業在全省布局發展。
經營許可全流程網辦
企業通過“河北省藥品零售審批系統”申辦藥品零售經營事項時無需紙質材料,無需到現場辦理。
規范醫保自助取藥設備監管
要求在保障藥品質量的前提下,按照便民利民原則,準許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在核準經營地址以外設置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醫保藥品自助取藥設備。相關自助取藥設備在正式運行前,設置單位要通過河北省藥品流通追溯系統向轄區市級藥品監管部門報告,由轄區藥品監管部門將相關自助取藥設備納入日常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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