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讀《談判藥品續約規則》
來源:醫藥經濟報 更新時間:2023/9/11
近日,國家醫保局掛網關于《談判藥品續約規則》的解讀,摘要如下。
《續約規則》調整完善的目標是什么?
符合基本醫保“保基本”的定位。更加有利于維護廣大參保人的切身利益。符合戰略購買、價值購買的方向。使科學性和公平性得到提升。
本次調整完善的主要方面有哪些?
一是建立了基本覆蓋藥品全生命周期的支付標準調整規則;二是進一步體現對創新的支持;三是2023年、2024年新冠藥品續約時超量可不降價。
此次調整將對醫保基金和參保患者產生哪些影響?
通過完善續約規則,穩定了企業預期,進一步調動企業申請進入目錄、為目錄內品種追加適應癥的積極性,患者的用藥保障水平將得以維持和提升。同時,按新規,談判成功的品種單純因基金支出超預算而被剔出目錄的風險降低,更多性價比高的談判藥品得以繼續保留在目錄內,利于降低基金支出風險和患者個人負擔。
《續約規則》調整是否表明國家層面對藥品創新支持力度更大了?
支持創新是各國普遍做法。醫保部門始終重視對藥品創新的支持,通過縮短談判周期、完善評審評價機制、加快藥品落地等,以實際行動有力支持了醫藥創新。本次調整,對于按照現行藥品注冊管理辦法批準的1類化藥、1類生物藥、1類和3類中成藥,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談判續約,談判降幅可不必須高于按照簡易規則確定的比例。
需強調的是,支持創新必須以“保障基本”為前提。支持創新必須以科學、客觀、規范的評估評價為前提。(摘自國家醫保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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