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強新列入麻精目錄藥品管理
來源:醫藥經濟報 更新時間:2023/6/9
根據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調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的公告》,山西省藥監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對新列入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的藥品管理工作。
7月1日起,新麻精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配備符合規定的儲存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向山西省藥監局申請辦理定點生產手續,取得定點生產資質并變更《藥品生產許可證》生產范圍后方可組織生產。
7月1日起,生產的新麻精藥品必須在其包裝和說明書上印有規定的標識。之前生產的在有效期內可繼續流通。藥品標簽、說明書的修改按照《藥品注冊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7月1日起,不具備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定點經營資質的藥品經營企業不得再購進銷售新麻精藥品。具備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定點經營資質的企業要按照公告規定將調整到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的藥品嚴格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經營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加強安全管理。
(山西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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