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范圍:門診藥房。
3.責任人:門診藥房全體人員。
4.內容:
4.1調劑工作應由藥劑士以上職稱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工作時應嚴格遵守門診藥房標準操作程序,根據醫師處方認真調配。
4.2工作時應思想集中,實行配方核對“雙檢制”,后臺配方人員應仔細審核處方內容、配伍禁忌及用藥合理性等,發現疑問及時與醫師聯系,配方者應按要求貼好標簽,發藥者需“四查十對”,待確認病人身份無誤,準確詳細交待藥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后方可將藥發出。
4.3特殊管理藥品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法規,特殊情況超常規使用時應符合本院有關規定。
4.4門診藥房工作制度規定對重點統計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貴重藥品)做好每日統計和交接班工作,發現帳物不符時應分析原因,并向藥房負責人匯報,及時處理。
4.5門診藥房調劑室內藥品應定點定位、擺放整齊、規范,標簽清楚,高危藥品和高濃度電解質有特殊標識,補充藥品時應核對藥名、規格,批號,分裝藥品應有人專門負責核對藥品和包裝標簽,并在包裝標簽上注明藥名批號、效期。
4.6門診藥房應設置差錯登記本。 科主任應定期組織分析差錯事故原因,提出改進防范措施,相關情況定期向院部匯報。
4.7門診西藥房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藥品的領取、驗收、保管工作。藥品分類定位、標簽清楚,上架時應按照有效期或生產批號排列,切實做到先進先出,近期先出,平時進行藥品日常養護和效期檢查工作,以確保藥品質量。
4.8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尊重病人的權利和要求,文明接待病人,講話注意方式方法,遵守醫院向社會的公開承諾, 維護醫院在社會上的良好信譽。
4.9門診藥房工作制度規定工作人員準時開窗,保持工作環境整潔、安靜,不擅離工作崗位,不私自調班,特殊情況下離崗必須請假并告知去向,工作有條不紊,按部就班,處方逐張配發,強調環節管理,以減少和避免醫療差錯和醫療糾紛。
4.10工作人員按規定著裝,佩帶胸牌。
4.11實行人人動手,分片衛生包干制度,地面清潔由工人負責每日一掃一拖,包裝廢品定點放置,工作場所應成為院內無煙區。包干區內衛生由責任人負責保潔,下班時所用物品復歸原位,完成處方整理,做好交接班記錄。
4.12 門診調劑室所用儀器設備應保持完好狀態,平時做好儀器保養、檢測、日常維護工作,建立儀器設備使用、保養登記記錄。
4.13采取彈性排班制,取藥高峰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每個發藥窗口候藥病人不超過10人。
4.14設立“優先配藥”窗口,對特殊人群優先服務。
4.15建立“用藥咨詢”窗口,解答患者用藥疑問。
4.16無關人員非公不得進入門診西藥房。
4.17急診藥房制度與此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