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個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針對部分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夏季高溫時不開空調或需冷藏藥品未放入冰箱,導致藥品降效或失效的現象,開展以實施五項舉措為主題的藥品儲存管理專項檢查。
一是加大宣傳,要求企業牢固樹立夏季藥品質量管理意識,企業質量管理機構應強化對藥品儲存養護人員的管理,并加強對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其嚴格按照藥品儲存條件和要求進行藥品養護。
二是要求企業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現場檢查1904款的規定:企業要有適宜藥品分類保管和符合藥品儲存要求的庫房。其中,常溫庫溫度為0——30℃,陰涼庫溫度不高于20℃,冷庫溫度為2——10℃;各庫房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藥品儲存必須按照藥品包裝上標示的儲藏條件存放到相應的常溫庫、陰涼庫、冷藏庫(柜)中,冷藏藥品未按規定在冷庫或冷柜儲存的,一律按劣藥論處。
三是藥品應分類存放,并有明顯標志,藥品不得與非藥品混放,合格藥品區不得存放外包裝破損及擠壓變形的藥品,因擠壓變形及破損而影響藥品質量的,一律按不合格品處理。
四是購進藥品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后,方可存放于合格品庫(區),驗收記錄應完整規范,符合藥品驗收管理的有關要求,并按規定保存。
五是要加強藥品的養護,認真填寫庫房溫濕度記錄和溫濕度調控設備使用記錄,因不使用溫濕度調控設備造成藥品未在規定條件存放的,按《藥品管理法》有關條款進行查處。